委員會名稱:中國通信工業協會數據中心委員會(簡稱:CIDC)
(一)委員會由來自政府部門、電信運營商、數據中心服務商、用戶企業、IT廠商、研究機構、高等院校等機構的管理、運營、技術等專家組成。為有效控制成本并保障活動效率,委員規模應兼顧代表性和適應性。
(二)委員會在理事會組織下管理運作,由秘書處行使日常事務管理職能,下設專家委員會作為常設專家管理機構,專家委員會通過工作組形式開展具體工作。
(三)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由行業推舉并由上級單位任命,任期5年;常務副理事長1名、副理事長若干名,由理事會推舉產生,任期5年。
(四)專家委員會設主任1名、副主任若干名,高級顧問若干名。主任、副主任人選由委員會會議通過生效,任期與委員相同為3年。
(五)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由行業推舉并由上級單位任命,任期5年;副秘書長若干,由秘書長提名產生。